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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重大!眉山一大波乡镇搞建设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9-12-26 14:25:04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7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7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白马镇兴隆村5组,崇仁镇桂树村2组,多悦镇付庙村1组,复兴乡西湃村5组,柳圣乡石榴村集体、石榴村4组,秦家镇新四村1组,三苏镇三苏村7组,尚义镇中心村2、4组,思蒙镇莲花村5组、娴婆村6组、新风村6、7组,松江镇眉青村4组、中坝村1组,修文镇龙合村8组,永寿镇永华村8组,悦兴镇金光村3组、农光村4组,土地乡双灯村集体的农村集体农用地6.2605公顷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5.4735公顷,其他农用地0.7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彭山区2019年第10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彭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19年第10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彭府〔2019〕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青龙镇龙都社区2、6组,古佛村5、6、7、8组,先锋村集体及先锋村6、7、8、10组农村集体农用地34.6587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20.1207公顷,园地11.3774公顷,其他农用地3.16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眉山市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36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36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1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修文镇青龙村1、4、6、7、8组,上码桥村1、2、3组农村集体农用地47.3916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34.3967公顷,园地11.1496公顷,林地0.5560公顷,其他农用地1.28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19年第16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仁寿县2019年第16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请示》(仁府〔2019〕1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仁寿县龙马镇凤凰村6组;黑龙滩镇金山村1组;天峨镇红星社区2、3组,长坪村1组;文宫镇石家社区1、2、3组,太清村2、4组,文华社区9、10组农村集体农用地27.2147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8621公顷,园地21.0885公顷,林地3.8044公顷,其他农用地0.45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仁寿县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4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4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1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修文镇列神村1、2组,铝城村5、6、7、10、12组,青龙村1、5、6、8组,上码桥村1、2、3、4组,英雄村7、8组集体农用地53.9825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31.7655公顷,园地13.9312公顷,林地6.4089公顷,其他农用地1.87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彭山区2019年第15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彭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19年第15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彭府〔2019〕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谢家镇汉安村3组,吴堰村4、5、6、7组农村集体农用地31.5276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30.6476公顷,园地0.4637公顷,其他农用地0.416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彭山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40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40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1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修文镇铝城村1、2、3、10、11、13组,青龙村2、3组,列神村2、6组;松江镇光荣村7组农村集体农用地47.4772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28.0603公顷,园地4.3090公顷,林地11.9299公顷,其他农用地3.178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35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35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崇仁镇桂树村1组;复盛乡中坊村5、6组;永寿镇张槽村6组;广济乡卫星村1、4组;金花乡白塔村2组;盘鳌乡盘鳌村1、2组;三苏镇百家村4组,三苏村7组,望苏村10组;万胜镇万光村2组;修文镇三宝村5、9组;悦兴镇四维村1组,元宝村6组的农村集体农用地9.7308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3.7654公顷,园地5.1996公顷,林地0.1917公顷,其他农用地0.57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19年第38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眉山市仁寿县2019年第38批乡镇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请示》(仁府〔2019〕1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清水镇五里社区4、7组;视高镇青林社区2、4、7、8、9组,兴家社区2、4、6组;兴盛镇舒坪社区4组,五星社区8、9组农村集体农用地50.0447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31.6308公顷,园地7.5841公顷,林地3.8747公顷,其他农用地6.95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天府新区眉山区域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19年第17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仁寿县2019年第17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仁府〔2019〕1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仁寿县大化镇寒保社区3组;汪 洋镇大忠村3、4、5、6组,红阳村5组,协作村2、3组;文宫镇红专村4组,文华社区10组农村集体农用地32.8731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20.5860公顷,园地4.7756公顷,林地2.9017公顷,其他农用地4.60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仁寿县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19年第37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眉山市仁寿县2019年第37批乡镇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请示》(仁府〔2019〕1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清水镇五里社区1、6组;视高镇青林社区2、4组;兴盛镇舒坪社区2、3、4组,五星社区8、9组农村集体农用地41.7247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28.3293公顷,园地4.0344公顷,林地2.5595公顷,其他农用地6.80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天府新区眉山区域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彭山区2019年第1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彭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19年第1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彭府〔2019〕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牧马镇白鹤村4、8组,官厅村5组;青龙镇古佛村6、7组,先锋村6组农村集体农用地36.2690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6.9290公顷,园地16.5985公顷,其他农用地2.74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眉山市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30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30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多悦镇永生村3组;复盛乡观盛村1、2、3组,中桂村2、3、5、7、9组;三苏镇陈沟村14组;松江镇五里村7组农村集体农用地6.9710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3.4640公顷,园地1.3077公顷,林地1.5022公顷,其他农用地0.69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45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45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尚义镇西堰社区5组,曙光社区5组,七里村1、4、5组;松江镇中坝村1组,新民村5、6组农村集体农用地23.5339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0.6161公顷,园地0.6024公顷,其他农用地2.31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38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38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象耳镇红旗村3、4、5、7组,君乐村4组,农林村3、4、6、8组,通惠街道平春村3组。农村集体农用地20.8191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4.7650公顷,园地3.3254公顷;林地0.4955公顷,其他农用地2.23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37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37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象耳镇红旗村5、6、7组,君乐村4组,农林村6组,许村2、5、6组。农村集体农用地59.5870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32.2992公顷,园地18.8385公顷;林地1.8807公顷,其他农用地6.56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32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32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1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白马镇万坡村3、4组;崇仁镇碧江村1、4组,藕花村6组;松江镇五里村6组;悦兴镇金光村2组,悦兴社区集体农村集体农用地7.4449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4.1938公顷,园地0.9491公顷,林地1.8538公顷,其他农用地0.44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44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44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尚义镇西堰社区2组,全意村3、4组,顺河村2组的农村集体农用地10.1615公顷( 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7.8027公顷,园地1.0346公顷,其他农用地1.32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9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9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多悦镇华藏村6组;三苏镇望苏村3组;松江镇光荣村8组;修文镇列神村6组、铝城村3组;崇仁镇清水村4、7、8组,清水村村集体农村集体农用地15.2047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0.4372公顷、园地1.2967公顷,林地2.1903公顷,其他农用地1.28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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