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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实施,眉山明确9项要求!

来源:吉屋   2024-04-24 16: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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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鼓励实施立体绿化,提供多样化住宅产品,切实将绿色生态理念融入高品质生活,全力推进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适用于新开发改善性住宅项目,允许以楼栋为单位进行试点,不包括公寓式、度假式的商业用地性质建筑和改建、扩建的住宅类建筑。通过公开出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可以作为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的居住类项目,适用于本通知。

二、涉及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审查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住宅建筑层数不得低于10层;当规划户型设计满足每户户型建筑面积(不含空中花园面积)大于120平方米时,每户可设置一处开敞式户属空中花园,不允许设置结构板、结构梁,只允许设置一处必要的生活阳台,生活阳台的投影面积控制在5平方米以内,不再执行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住宅阳台及非公共活动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占比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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